西班牙第二帅 发表于 2024-8-23 16:25:04

小孩骑行被碾轧身亡案移送检方

(原标题:“河北小孩骑行被碾轧身亡”肇事司机涉刑事犯罪移送检方?检察院回应)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8月22日,潇湘晨报记者从司机亲友处了解到,此前备受关注的“河北小孩骑行摔倒被对向小车碾压身亡”一事,小车司机和小孩家属双方间没有达成协商,交警未出具责任认定书,目前此案已经移送至检察机关,“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”。
潇湘晨报记者就此致电容城县政府办,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负责,不清楚进展。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表示电话中不便透露,或可打县公安局政工处电话。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也登记了记者联系方式称将向政工处反馈。截至目前,县公安局政工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,记者也未获相关回应。
潇湘晨报记者随后从容城县检察院核实到,目前此案确已移送给检察机关。是否是以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,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办理,具体案情不便透露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西班牙第四帅 发表于 2024-8-23 16:36:43

不公平不公平

西班牙第三帅 发表于 2024-8-23 16:49:15

司机太冤了

西班牙第三帅 发表于 2024-8-23 17:01:18

正义何在???司机有何过失???

西班牙第二帅 发表于 2024-8-23 17:13:16

目前的情况是:交警查明事故路段是还未交付使用的施工路段,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的公共道路,因此不属于交通事故,也就没有做事故责任认定。但是因为发生了车撞人的客观事实,得由刑警接手,按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继续侦查。本案肯定是要做无罪辩护的。首先,文中提到施工路段张贴了警示标志,除了施工人员和车辆,谁都不能通行。而司机和骑行者都是违规通行,从上路通行的角度,两方责任相当。其次,根据视频可见,事发前,双方都在自己的区域正常通行,没有任何危险的行为,如没发生跌倒这一异常情况,难以危及彼此安全。因此,正常行驶的司机不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或者疏忽大意的过失。最后,也是根据视频,骑行人在车前突然跌倒,司机没有时间作出闪避反应,综合看,纯属意外事件。因此,本案最好能在审查起诉阶段按法定不起诉处理。本案的处理更适合民事途径,死者监护人(据说死者是未成年人)可以起诉司机及道路施工单位、管理单位,最后责任承担比例,个人认为是:监护人30%,司机30%,施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40%。因为监护人带未成年子女到禁止使用路段骑行存在明显过错;司机也是因为上述原因存在过错;施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虽然贴了警示标语,但未对路段进行封闭管理,也存在明显过错。

西班牙第一帅 发表于 2024-8-23 17:24:47

你分析的很合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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